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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小說-法感大考驗- 桂律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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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禁治產,契約有效嘸?」談債務不履行(一)
【大有問題】 劉小文利用今年的農曆春節到英國自助旅行了一趟,在旅行途中因為一個偶然的機會參觀了「艾雷島」上的BOWMORE酒廠,並且相當幸運的帶回一瓶編號001,全球限量三百瓶的「BOWMORE-1964」單一酒廠麥芽威士忌,劉小文3月1日到婷婷家作客,在閒聊中向婷婷提及此事,婷婷正愁不知該送男友毛毛什麼生日禮物,剛好毛毛平日即有收藏名酒的嗜好,於是決定用之前向周小欣購買的那部二手機車(下稱A機車)與劉小文的「BOWMORE-1964」威士忌互易(下稱B酒),劉小文與婷婷並於3月20日相互依讓與合意交付之。 一、假設劉小文於2月中旬出車禍傷及腦部,有時清醒但有時精神耗弱無法處理自己事務,而在2月20日受禁治產的宣告,請分析本例題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 二、又假設劉小文是在3月14日才受禁治產之宣告,本例題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又會有何不同? 三、如果劉小文以意思表示錯誤為由,撤銷與婷婷之間的互易契約時,本例題的結果又如何? 大家是否還記得〈法感大考驗No.14〉的內容?這題的解答正與「負擔行為」和「處分行為」有密切的關係,而且它們也都是國考出題的常客呢!忘記的人,快點回去瞧瞧!下週跟著桂律師一起「溫故知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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