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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碩乙考試介紹

有過工作經驗的人都知道,能夠在職場上屹立不搖,甚或更上層樓的不二法門,就是個人附加價值的多寡。替代性高的工作,進入的門檻低,被取代的可能性就很高,唯有練就一身的工夫,提昇個人工作能力及競爭力,則愈是不景氣,就愈顯出個人價值之所在。而增加自己附加價值的最好方法,便是持續不斷的學習。

近年來在國內掀起一陣終身學習的風潮,強調出了校門之後若是不再學習,將被此急劇變化的時代所淹沒。就此,除了政府不遺餘力的推動之外,各個民間組織及學術機構更是引領風潮,紛紛開設不同的實用課程,提供有意進修者充分選擇的機會。例如各大學院校商學院所開設之EMBA(高階經理人企管碩士班)、由各大學夜間部轉型而來的進修教育學士班、及各種不同性質的學分班。

而在此眾多課程當中,有一種課程甚為眾所矚目,就是由各大學法律研究所或法律系碩士班所開設,授與碩士學位的法律課程,而為了與傳統法律研究所之課程有所區別,目前均以「碩乙班」稱之(相對的,傳統之法研所課程簡稱為碩甲班)。以往在國人的心目中,法律是一門相對較為困難的學問,一方面對於法律的不熟悉,另一方面也聽說有關法律的國家考試錄取率甚低,因此除了法律系的學生外,沒什麼人願意去學習這麼一種知識。但由於近年來與法律有關之議題不斷在媒體上出現,而且政府官員及社會上之名人,亦多具有法律學位,連帶使人想一探究竟法律是什麼,及為何法律能造就這麼多的名人。為此,東吳大學在民國八十年首開風氣之先,在法律系碩士班創設碩乙組的課程,十年來,幾乎國內大學中只要有法律系者,均已開設類似的課程,提供國內非法律系畢業的社會人士許多學習法律的機會。

有鑑於國內學習法律的風氣正逐步提昇,且各大學所開設之類此課程彼此間又有不小的差異,本文擬以國內各校碩乙班之考選為主要對象,分析其間之不同及準備之方向,並附帶提供進修此種課程及學習法律的建議,期使有志於此者能有更完整的資訊以瞭解所可能面臨的相關問題。

碩乙班是什麼

目前在國內法律界通稱之碩乙班,乃源自於最初東吳大學所成立之「碩士班乙組」,因各校此等班次之名稱不甚相同,並無統一及正式之名稱,只得以碩乙班稱之。但該班次之特性則不外下列數項:

(一)招收對象為大學畢業以上學歷之人士,且不得主修法律。
(二)畢業後授與法學碩士學位。
(三)必須有兩年以上之工作經驗。

由以上的特性可知,碩乙班可說是一種「學士後」的法學教育,與傳統針對大學法律系畢業生所施予之法學教育大相逕庭,可說是國內法學教育的革命。

為什麼會成立碩乙班

國內第一個學士後法學教育班次由已故李模教授民國八十年於東吳大學創設,次年國防管理學院跟進,八十六年國立政治大學成立碩士班學士後法學組,目前從北至南則有海洋大學、台北大學、世新大學、中原大學、清華大學、交通大學、東海大學、及成功大學等開設專組或設立專門之研究所。當初李模教授在東吳創設碩士班乙組之動機,係鑑於傳統的法學教育系統所培養的法律人才甚多,但卻未能提昇全民法律素養,即參考美國的法學教育制度,甄選大學非法律系畢業、亦有工作經驗之社會人士修習法律,因為他認為這些人已有專業背景,且因年齡稍長,具有社會經驗,比較瞭解自己的志向,常識較為豐富,學習態度及成效較好,日後畢業進入社會能發揮的影響亦較為深遠,簡而言之,即基於提昇全民法律素養及科際整合的目的。目前國內各校開設此類課程的原因亦不外此種目的,有志於此者不得不知。

什麼人適合唸碩乙班

許多人在工作了一段時間之後,想要持續進修,也對法律發生極大的興趣,在得知各大學開設碩乙班此類課程後,雖有意願,但也有所疑慮:「我適合唸法律嗎?」其擔心的原因包括年紀會不會太大、以前所學為理工背景、及工作經驗與法律無關等等。其實此等疑慮顯屬多餘,由上述碩乙班創設的著眼看來,就是希望招收完全沒有法律背景的研究生,而科際整合,當然也需要所學與所從事的工作與法律不同,否則何來整合可言。

至於年齡大小的問題,有此疑慮可能出於一般人對於學習法律者都必須背誦許多法條的誤解,認為年紀已大,記憶力減退,實在不適合學習法律。但就前述關於創辦碩乙班動機的說明中可約略得知,碩乙班之所以與傳統法學教育不同,有一部分也在於學生年紀較一般研究生稍長,藉由較為豐富的人生經驗、較高的理解力,學習法律也才能有較佳的成效,「法律等於法條記憶」的迷思其實是不存在的。另外就法律的起源而言,現代法律幾乎是中古時代自然法的演變,當時的自然法強調法就是自然的道理,人生經驗愈豐者愈能感受法的存在,學習法與其說是記憶不如認為是藉由思考而得,現代法律所強調的規範(法條),其實也是由種種不成文的規定逐步歸納而得,所以,年齡稍長,對於學習法律應是一種助益而非阻礙,大可不必放在心上。

綜上所述,想進入碩乙班修習法律其實只有一個條件,那就是對法律有充分的興趣,其他都只是次要的考量而已,例如東吳碩乙班就曾有退休的將官來進修、政大法律系學士後法學組也有年近半百的醫師及公務員成為研究生的,可見學習法律可不是年輕人的專利。

想唸碩乙的動機為何

想進碩乙班修習法律,除了要有前述所說充分的興趣之外,還必須瞭解為什麼要進碩乙班,因為這關係到日後的學習方向及學習成效。舉例言之,學習法律除了獲得法律之知識外,還取得參加國家考試之資格,可以參加司法人員或律師等的考試,如果進碩乙班的動機是為了畢業後專門從事法律專業的工作,而想透過考試取得專業之資格,則必須認真思考準備考試的種種問題,包括是否有充分的時間、入學後課程的安排、是否應抽出時間補習等等,都要事先充分的考慮。如果進入碩乙班的動機僅在學習法律,日後仍將回到現有的工作,則應思考每個學校的不同課程是否符合工作之專業所需,學校的位置及課程的時間是否能配合公司或服務機關的作息及請、休假制度,而後者對於在職進修者尤為重要。

由於學習法律可以是一種人生態度,因為法律會改變一個人的思考模式;也可以是一種專業取得的過程,因為可以法律作為謀生的工具,不同的人勢必有不同的需求,但每個學校所開設的課程勢必無法滿足每個人特定的需求,因此,想藉此管道進修者,必須瞭解到應在固定的課程制度下,安排調整自己的心態、時間,以符合個人的需求,甚至在考慮報考時,就應將該校的特性列入考量,以免影響入學後學習的意願。此處所說的動機,即指每個人想自碩乙班獲得什麼,雖說聽起來有些功利,但不只在現實層面上不得不作此考量,相信每所學校的主事者也必定希望未來的學生都能先行思考,畢竟這也是作為法律人的一種前提。

碩乙班畢業後之出路

在決定報考碩乙班、進入法律堂奧之前,通常還須考量未來的出路,雖然純然為了興趣而唸法律,未嘗不是一種態度,但若能同時考慮未來的出路,在學習的過程中會更積極,成效也會更好。

前面說過,創設碩乙班一個重要的目的在於科際整合,其實應該最鼓勵學生學習法律後回到原工作崗位,將所學與原來之專長結合,以其具有之不同專業,更能夠解決現存的問題,提昇工作的效率。但這僅是理想,相信也有不少人讀者正是抱持轉業的態度而來,因此,傳統法律人的道路亦不可不知,例如可在取得應考資格後,參加國家考試,如司法官、檢察事務官、公設辯護人、監獄官、律師、民間之公證人、高考政風、法制、公證人、書記官等,取得公務員資格或專業執業之資格。其次,因為之前的工作經驗配合法律專長,亦適於進入企業擔任主管、特別助理、或法務人員,或是擔任如立法委員等之國會助理,協助法案之審查,或是進入研究機構擔任研究之助理,都是可能之選擇。最後,如果對於學習法律有高度之興趣,想再繼續進修者,也可攻讀國內外之博士班,取得博士資格後,從事教學及研究之工作,作育下一代的法律菁英或深入研究國內外的法律。

有關上述可能出路實際的工作內容,限於篇幅無法詳細介紹,最好能請教現正從事該工作之人士,以獲得正確的資訊,才不會誤導抉擇時的判斷。

如何準備國家考試?一定要補習嗎?

前面已經略為提到法律人所能參加的考試,該等考試有一個特色,就是歷年的錄取率均相當的低,如果想透過考試從事公職或取得特定執業資格,面對這麼低的錄取率,應如何準備?當然,在決定是否學習法律及報考碩乙班之時,討論這個問題未免言之過早,可是,作決定的基礎在於充分的資訊,所以擬在此稍微提一下法律人的國家考試,期使讀者在學習法律之初,能夠有一完整之認識,之後面臨時也才不致亂了手腳。

以法律人最嚮往,也是最多人參加的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為例,最重要的還是在於測驗考生是否具備法律人的基本法律素養,所以進入碩乙班,在學校的規劃下,按步就班的學習基礎法律課程,便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在具備基礎法學素養後,當然不外要培養法律人的思維模式,所以考試也在測驗考生的理則概念。最後,國家考試當然就是強調對於考試內容的熟悉度,因此整理及記憶的工夫也不可少。凡參加國家考試的過來人都知道,國家考試的範圍極其廣大,更由於出題老師人數眾多,理論百家爭鳴,加上實務上常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亦形成不同見解的出現,凡此都增加國家考試的困難度,想要在短期內達成國考的目標,可說是不可能的任務,也因此成為歷年落榜者心中的痛。

但是既然每年仍有為數不少的應考者能上榜,表示國家考試還不至於難到無法準備。歸納上榜者的經驗可知,除了學習時的認真、之後不斷的閱讀、思考之外,還必須加上長時間的整理、記憶、以及恪遵「一本書主義」。所謂一本書主義即謂,進入準備國家考試之階段時,已經不適合再去閱讀過多的書籍,而必須將自己整理過的筆記或就自己最熟悉的一本書反覆讀到透,才能在有限的時間當中,完成所有考試資料的準備。

補習班之存在必然有其理由,但要不要選擇補習作為準備國家考試的一種方法,則視個人的需求而定。補習班最大的功用在於應考資料之整理及應考內容的提綱挈領,所以前述法律基礎知識的建立、法律思維的培養、不斷的閱讀及記憶,都不是補習班可以取代者,它只能協助不太會整理資料或沒有時間整理資料的人,或是曾有法律基礎知識但概念不明確或架構鬆散的人,作資料整理及提醒的工作,就此,法律人應自行判斷是否需要其協助,所以準備國家考試是否一定要補習,並沒有確切的答案,而是因人而異。

結語及建議

首先必須強調,本文係提供有志於法律學習,而想報考碩乙班的社會人士,在行動之前一個較完整的參考,由於個人需求不同、各校招生之政策各異,招生資訊亦不斷變動,決不可將本文作為唯一的依據,讀者應自行蒐集目標學校的相關資訊,配合本文中之說明以決定應考的步驟及策略。

學習法律可說是一種人生態度的選擇,想要讓自己具備專業的法律知識之外,更能建立一套系統的思維程序,對於日後面對人生或工作的任何問題,都能進行極縝密的思考,不致徬徨或有所遺漏。而就如何選擇學校報考而言,則是多一分準備即多一分機會。本文所介紹的準備方法也許需要長期的工夫,但為了自己的理想而作準備,卻永遠不會嫌太久。李模教授一向強調,碩乙班的學生是注入國家法治的新血,藉由不同的管道,培養能提昇國家法治水準的人才,也是碩乙班成立的宗旨,因此,凡有志於法律之人,都應先確認自己為何想要選擇碩乙班就讀,才不枉費諸多前輩為成立碩乙班所投注的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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