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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特考三等-監獄官工作內容
經過司法特考三等監獄官錄取之後,即成為矯正體系中具有薦任六職等資格的監獄官。監獄官可被分發至監獄、看守所、戒治所、技訓所等機構中擔任戒護科的工作,一般的聘任是由科員開始,其中工作執掌包含有:負責戒護管理人員勤務工作的分配,以及督導執行戒護管理勤務;協助處理戒護管理受刑人的勤務或是負責管教區戒護管理的工作;對特殊案件受刑人進行考核監督管理;處理受刑人突發事件;以及其他交辦的事項等。隨著年資累計、績效提升,監獄官可晉升至調查科之科員、或是教化科之教誨師,再往上則可能升為各科的科長。如上所述,目前監獄官的分發,大部分會先到戒護科,由於戒護科的工作有時後需要輪班。
台灣各監所普遍有超收問題,法務部矯正署統計的超收比平均為 10% ,超收約在 5000~6000 人左右,監獄官及監所管理員管理人力吃緊,故近年開缺穩定且大量招考。
用人機關 | 法務部所屬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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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發職缺所在地區 | 全國各地 |
監獄官工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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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資料來源:法務部
監獄官工作與職能
以下就可能分發的職務分別介紹如下:
監獄官升遷與轉調
以往薦任科員需任滿三年才能晉升教誨師,但依目前的規定晉任教誨師或調查員已無年資限定,故只要有在調查晉任教誨師之意願時即可選填,以下也就教誨師及調查員或專員之業務作一簡單的介紹:
監獄官分發與福利
監獄官薪資包含加班費與福利金等津貼,待遇約為 6~7 萬元的月薪。監所工作在過去屬於司法行政職系,目前則改稱為矯正職系,但在待遇上仍然是跟司法行政一樣的,專業加給均比一般的行政職系多;而且由於在監所工作,不論是第一線面對收容人或是在第二線擔任總務、教化等所謂「外」科室工作,因為在想像中有潛在的風險,因此比一般的公務員多了危險加給。此外,由於午休或夜間休息時間值勤人員需在機關內的休息室中休息 ( 一般環境都相當舒適 ) ,如果有特殊緊急狀況發生可能則需待命支援,因此這段在監所內的時間也會補貼,也就是前述提到的值勤費,總體說來,每天的值勤費從 350 元到 560 元不等。縱上所述,零零總總的累加起來,可以發現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或是三等考試監獄官的荷包比起一般公務人員多了一些,這也是這份工作特別吸引人的地方。長期以來,由於在矯正機構工作,一方面待遇上比起一般公務系統更為優渥,二來因輪值之故,可將自習準備其他考試的時間化零為整,多出時間再往上晉升,因此有志之士不妨一鼓作氣爭取機會。
薪資福利介紹
監所管理員 (委任三職等一級) |
監獄官 (薦任六職等科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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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俸 | 19,005 元 | 26,210 元 |
專業加給 | 19,925 元 | 23,785 元 |
戒護津貼 | 3,000 元 | 3,000 元 |
執勤費 | 約 5,600 元/月 | 350 元起/天(日勤執勤津貼:約 7,700 元) |
總計 | 約 47,530 元 | 約 60,695 元 |
備註說明 | 東部/偏遠加給另計 |
三等監獄官錄取後需至法務部矯正人員訓練所受訓 8 個月,學科訓練 4 個月、實習 4 個月 ( 到監獄、看守所、技能訓練所等 4 個組織不同的機關各實習 1 個月 ) ,結訓後依考試成績分發至相關單位擔任科員 ( 近幾年乃是依國考成績的排名選填志願分發單位 ) 。在擔任科員的階段可以隨時參加晉任教誨師或調查員之候選。以目前狀況而言,在進任教誨師 ( 或調查員 ) 之後,一般服務 5 年以上救能有機會晉任科長。當完成矯訓所訓練後,隨即分發至服務單位,依實務上觀察絕大部份會被分發至機關中的戒護科擔任科員一職,亦有少部份會被分發至作業科及總務科甚或是調查科、教化科擔任科員,協助承辦一些業務。
分發與受訓
選填志願時間表 | 由法務部矯正署負責 (一)考試放榜日期:隔年 1 月 ( 108 年度於 109 年 1 月 7 日放榜 ) (二)錄取通知函預計榜示後 3 天內寄發 (三)調訓期間預計於1~9 月 (共計 8 個月訓期)。 (四)選填志願期日安排於 9 月受訓最後一周舉行。(選填志願順序按成績高低,其中訓練成績占 90%、國考成績占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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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機關 | (一)教育訓練: 1、課程研習及矯正實務研討部分:在矯正署研習 (一律住宿)。 2、實習課程部分:由矯正署分配之矯正機關實施。 (二)專業訓練:在矯正署研習。 |
訓練期間 | 含教育訓練及專業訓練,訓練期間為 8 個月。 (一)教育訓練:6 個月 (含實習 4 個月)。 (二)專業訓練:2 個月。 |
訓練重點 | (一)教育訓練:建立初任矯正人員應具備之法治觀念、矯正專業知識與技能及培養廉潔品操、重視人權法治及提升專業效能。 (二) 專業訓練:培育初任監獄官應具備之專業知能,俾有擔任中階幹部之能力。 |
訓練津貼 | (1)俸點:比照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 370 俸點支給。 (2)加給:比照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一】委任第五職等月支數額及其他法定加給支給。現任公務員以專業加給表【十一】擬任職務職等月支數額 |
※ 以上考情資訊僅供參考,惟實際仍以考選部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