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法律小小說法律小小說04-行俠阿義23.坐享總經理大位,先搞清楚委任或僱傭!-試論經理人與公司之間的法律關係(上)
法律小小說 - 行俠阿義
坐享總經理大位,先搞清楚委任或僱傭!-試論經理人與公司之間的法律關係(上)
小痞義的姑媽來家裡串門子,聊著聊著不禁又把話題轉到事業有成的姑丈身上,但這次姑媽的語氣不像以前一樣充滿著「妻以夫為貴」的喜悅,反而帶著些許憂慮。

「姑丈還好吧?是不是身體怎麼了?」小痞義關心的問。

『身體是還好,可是心情糟透了。』姑媽憂心的說。

『當初我就勸他不要接下總經理的位子,現在可好了,因為最近景氣不好,公司虧損累累,你姑丈向公司申請退休,公司居然說因為虧損嚴重,所以沒辦法發給他退休金,又說什麼你姑丈是總經理,所以本來就不能向公司申請退休金,這下我們可真是欲哭無淚,賠了夫人又折兵。』
「唔,姑媽妳先別喪氣,當初姑丈升總經理的時候,他不是有拿公司的合約 和妳商量嗎,裡面的內容有沒有寫到姑丈必須受到公司的指揮監督?」

『有啊!當初合約內容有提到這個部分。這有什麼關係嗎?』

小痞義笑著說:「這關係可大了,如果當初合約當中有寫明姑丈必須受到公司的指揮監督,那麼姑丈和公司之間的法律關係應該是屬於僱傭關係,而不是民法或是公司法上的委任關係,這樣姑丈就比較有理由向公司向公司主張依照勞基法,公司應該給付他退休金。」


小痞義的姑丈,還真有點由雲端跌到谷底的淒涼味兒,現在已經顧不得什麼富貴虛名了,只要能爭取到退休金就該偷笑了,面對這一樁重量級的勞資糾紛,到底退休金會鹿死誰手,下週為您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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