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法律小小說法律小小說04-行俠阿義19.核保一律從寬,理賠當然從嚴?!-人身保險是否適用複保險通知義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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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保一律從寬,理賠當然從嚴?!-人身保險是否適用複保險通知義務(上)
大飛鳥的表姐瑪格麗特,生性膽小而且怕死,為了怕有朝一日發生意外之後生計沒有依靠,所以她在幾年前便先後向三家保險公司投保人身保險。結果好死不死,上個星期她騎機車去市場買菜的時候,發生了交通事故,左腳因為受創嚴重變成殘廢。

瑪格麗特後來要求保險公司理賠,結果保險公司居然主張瑪格麗特當初在締約時並沒有盡義務告知所有的保險公司她有重複投保的情形,所以應視為惡意,不願意理賠瑪格麗特氣瘋了,於是跑去問大飛鳥她如果告保險公司會不會贏,大飛鳥不敢肯定,所以跑來和小痞義商量這件事。
「我記得傳統的實務見解像是76年台上字第1166號判例是認為,如果要保人(例如瑪格麗特)先後與二個以上的保險人訂立保險契約,第一個訂立的保險契約,不算是複保險,因為這個保險契約成立時,還不算是處於複保險之狀態。而要保人之後與其他保險人訂立的第二個或第三個保險契約,若要保人故意不將之前已有訂定保險契約的事實通知第二個或第三個保險契約之保險人,依保險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第二個及第三個保險契約應該是無效的。」小痞義一邊翻著法典一邊說。

「可是這個見解真是天殺的有夠離譜,我們都知道財產保險的目的是在填補被保險人的具體損害,所以被保險人不能夠提出超額賠償的請求,藉以防止道德危險的發生,且為了讓保險人在承保前有機會就保額是否超逾,危險是否過分集中進行評估,故我們才認為要保人有複保險通知的義務。但是在人身保險,因為人的生命身體無法以金錢估計他的價值,自然沒有損害賠償原則的適用,也沒有不當得利的可能,所以禁止惡意複保險的立法目的──禁止不當得利,在人身保險也無從發揮其功能才是」大飛鳥連珠砲似的說。


保險公司畢竟不是慈善事業,如果無利可圖,保戶也只能自求多福了,原來電影、小說中巨額保險金詐領事件,實際上執行起來困難度還蠻高的,保險公司實在太精明了啦!小痞義能替瑪格莉特主持公道嗎?下回為您揭曉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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