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法律網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669號
公佈日期:2009/12/25
 
解釋爭點
槍砲條例第8條第1項關於空氣槍之處罰規定違憲?
 
 
反之,釋字第二六三號解釋指出懲治盜匪條例有關擄人勒贖唯一死刑的規定,「立法甚嚴,有導致情法失平之虞,宜在立法上兼顧人民權利及刑事政策妥為檢討」,但系爭規定仍有刑法第五十九條酌量減輕其刑規定,足以避免過嚴之刑罰。該解釋作成迄今已逾廿年,我國憲法規範及釋憲實務均已歷經相當的典範變遷,唯一死刑規定於今是否仍屬合憲誠值疑問,但上開解釋至少指出擄人勒贖唯一死刑的規定,不致情法失平到違憲地步的關鍵是:法官依個案情狀得從生命刑酌減為自由刑。類似地,釋字第五二八號解釋指出:「針對各別處分人之不同情狀,認無強制工作必要者‥‥‥已有免其執行與免予繼續執行之規定,足供法院斟酌保障人權之基本原則,為適當、必要與合理之裁量。」釋字第五七一號解釋指出:「法院於個案審理中,仍得斟酌該後備軍人違反義務之各種情狀,於法定刑範圍內為適當之量刑,是無立法嚴苛之情形」。
從而本件多數意見係在上開基礎上,認為系爭規定於刑度規定起步甚高、體系失衡之餘,又未能針對輕微案件設置衡平條款,至少對輕微案件已構成過度嚴苛之處罰,與罪刑相當性原則有違。此時或有論者進一步質疑,倘若由體系比較中,已經得知系爭規定刑罰甚嚴,何以不能直接宣告法定刑因起步太高而違反罪刑相當,而要退讓到要求設置衡平條款即可?
本席以為,刑度體系性之比較,固然對判斷刑度嚴苛與否提供了相對客觀的衡量方法,但單憑比較往往還不足以提供確定的論據,得以完全肯認,其刑度規定較諸系爭構成要件所有可能涵蓋的一切之事實,無論具體犯罪情狀如何,均屬過度嚴苛,因此沒有把握單從比較方法即推導出刑度規定本身違反罪刑相當之結論。相較之下,有關衡平規定部分之審查,卻至少可想像於情節輕微的個案當中,假如沒有針對個案情節所設的衡平規定,其重刑對個案違犯而言已顯屬過苛。
本席承認仍有可能存在因法定刑起步太高而直接宣告違反罪刑相當的案例,尤其當刑罰嚴峻的極端程度,使人一望即知其法定刑度規定已經嚴苛到殘酷而恣意的程度,國家倘對構成要件該當者動用此種極端刑罰,所造成的不正義,將使社會大眾的道德感情咸感震驚、不能接受。至少在這個範圍內,此種違反罪刑相當的刑罰,單就法定刑之設定即可判定為違憲,而不論立法上有無衡平條款之設。例如對於竊盜行為處以死刑,此時行為人所受處罰,之於所犯之罪的危害是如此失衡,從應報正義角度觀之,其不義已如此顯然(被害人財產權受侵害之於行為人被剝奪生命),以致於此種處罰根本動搖社會對於刑罰正義的一般信念,那麼系爭規定即屬違反罪刑相當。
以本件為例,立法者以最低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處罰製造、販賣、運輸有殺傷力之空氣槍行為,是否顯然失衡至一望即知的境地,本席並無絕對把握。蓋空氣槍固然受限於發射原理,通常發射動能有限[17],惟實務上曾經發生發射動能38焦耳/平方公分的空氣槍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案例[18],這雖然是罕見的例外,但可知空氣槍確實可能用為致命武器,又空氣槍的發射動能可以提高到58焦耳/平方公分[19],已高於法國軍方所採之武器致傷標準39.3焦耳/平方公分[20]。設若個案中非法製造、販賣數量極多高達58焦耳/平方公分之高發射動能空氣槍[21],並確導致不法份子大量採用於犯罪,則其對社會治安與不特定人之人身所造成的危險,似難以直觀地認定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法定刑,必係顯而易見地失衡。從而本席傾向認為系爭規定過苛以致違憲之處,主要仍在對於輕微案件欠缺衡平條款,而非刑度本身即屬違憲。
三、結語
最後本席必須善意提醒立法者,切莫誤認對特別刑法中的重刑規定,只要一律設置衡平條款即為合憲。固然衡平條款配合刑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已經能大幅降低刑罰的嚴峻性,不過針對特別刑法的目的位階、適合性、必要性、相當性、明確性等,仍將面臨司法者愈益嚴格的檢視。蓋在嚴格審查標準下,眾多特別刑法規定以嚴刑竣罰作為維護治安之手段,是否能提出實證基礎支持其適合性與必要性,本席有理由對之不敢樂觀。
系爭規定刑度一再提高,對治安是否有長足之貢獻猶未可知,但本案原因案件被告數人之家庭、事業、生涯規劃,業因重刑當前而瀕於破碎,面臨最低五年有期徒刑的牢獄之災,但其身陷囹圄所為何來?不過出於娛樂之用,而置換合法空氣槍中區區一條彈簧而已。被告若非有幸遇到深富人權觀念的法官裁定停止訴訟聲請解釋,恐怕早已入監執行。人民在刑事訴訟程序中面對嚴酷刑罰的恐懼、面對無謂刑罰的怨懟,立法者是否能體會?本席不憚其煩,再次懇切呼籲立法機關務必檢討特別刑法中重刑規定之構成要件是否嚴謹、刑度是否合宜,期許見樹不見林的重刑迷思終有終結之一日,讓刑罰在我國早日成為名實相符的「最後手段」。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司法特考總複習
考前100天掌握考點
司法四等狂作題班
練題衝刺、有效提分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