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小小說 - 菜鳥律師週記 | |
---|---|
「三高」、「四要」是擇偶必備條件?!
記得在「高點法律網」的討論區上,有人問起:「進入司訓所是否就可以找到如意郎君、白雪公主?」敝人雖然覺得很好笑,但是不禁猜想大概那些唸書念太久,想談戀愛想瘋的人都會有諸如此類的疑問吧?身為法官或者律師對於找尋另一半是否有加分作用?這倒也是見仁見智的問題。至少就我所知,新時代的女性已經不是用「律師」兩個字可以唬住的。想當初敝人的另一半正是「三高」的基本教義派分子,對此倒也有切身之痛。 何謂「三高」呢?各方解讀不一,但通說係指:「學歷高、身高高、收入高」說到學歷嘛!現在碩士學位的人可說是滿街跑,自己既非哈佛、也不是耶魯的高材生,自然就不敢拿學歷炫耀。身高呢?打起籃球只能當後衛,而且還常坐板凳的那種,自也不敢多說。至於那個收入高的條件,想想還真是有點尷尬。 記得,我和女友剛在一起的時候,經常為了條件論爭的面紅耳赤,相對於她的理論,我也經常以「四要」理論還擊(此即要胸大、腰細、屁股翹、腿長)。只是後來久了倒也學乖,只要她不徹底實踐所謂三高理論而將我踢出門檻之外,聽聽她高談闊論的講述「擇偶學」,倒也是人生另一番體驗。……(待續) |
|
上一期 下一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