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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小說 - 菜鳥律師週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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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爭奪戰」
吳先生來事務所時氣憤的說:「父母親的話都不聽了,只想到要錢,這種妹妹要來作什麼?」吳先生之所以這麼氣憤,為的是原因在於依照台灣古早的風俗,出嫁的女兒並不能夠分遺產,吳先生的父母生前就已經明白表示所有的財產要給其中一個兒子,而且還寫有明據。但後來父親去世後,吳先生的妹妹也想要分財產。 對一個熟習法律的人來說,你只會覺得這樣的作法理所當然,本來每一個子女都可以有分父母遺產的權利,但對於未受過法學教育的一般老百姓又會怎麼想? 查了吳老伯的遺產僅僅剩下一棟大樓的兩層樓房,價值為一千萬元左右。說多不多,說少不少,如果拿著親情在天平上秤一秤,倒也不知道誰重誰輕。不過可以確定的是,對身為醫生的吳先生而言,到底是錢重要?還是親情重要?顯然吳先生選擇了「錢」。可是!「我不是要錢。」吳先生說:「只是我養了我爸媽那麼久,從來也沒向她們拿錢,現在老爸走了,妹妹卻還想向我要房子,實在太不像話!」 正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拿了吳先生的錢,心中道德的天平當然免不了往他那邊稍微傾斜了一下,法庭上,只得開始將吳先生的妹妹描寫成既不孝順又貪財的女兒,此點當然引發對方的不滿,於是一場「遺產爭奪戰」就在法庭上演了。 在彼此的對談當中,不難發現都4、50歲的人了,為何兄妹之間有那麼大的仇恨,非得為了「幾毛錢」驚動九泉之下的老父以及中風在床的老母,只是這複雜的家庭關係,又無法僅以三言兩語描寫的清楚了。 下了法庭,偶而也想做做好事,和對造當事人解釋些什麼,只是才剛想向對方律師接近提議和解,卻換來對方鄙夷的眼光,而硬著頭皮,撐起笑臉的結果,仍然是換來對方挑釁式的言語。我想,不管多少位高權重的律師在台大唱形式正義的高調,畢竟律師並不是一個可以充好人、維權衛道的行業啊!無論是任何菜鳥律師,最好趕緊學會這一點。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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