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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小說 - 菜鳥律師週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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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不打烊,律師是「7-11」?!
實習律師到底適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咧?關於這個問題,一位勞工法的權威律師曾經說過他是採贊同的說法,因此照理說實習律師也應該有最高工時、最低工資、加班費……等的保障,也就是說,五一勞動節當然也是律師的放假日囉! 不過可惜的是,在老闆的觀念裡面,律師是要開庭的,所以放假也是要與法院同步,五月一日法院既然沒有放假,實習律師當然也不能放假;那麼一般法院也放假的例假日呢?律師總該享有放假的權利了吧!親愛的老闆又告訴我們說:「因為律師是服務業,為了滿足顧客的要求,上班時間當然無法固定!」 有時候顧客星期五晚上交付的案件,要求星期一就完成,我們也不能夠說「不!」。甚至有時星期六下午前腳才剛離開辦公室,大哥大就響了,電話筒另一端老闆問說某某公司剛剛打電話來,情況有所改變,請我立刻更正剛剛的法律意見書。 此種事件發生數遍後,我的大哥大放假時就常保持關機狀態,不過這樣做也會有所風險。因為老闆會在大哥大留言說什麼事情待辦,若銷假後你還沒做好或是沒有回電,免不了又會有一頓排頭。 除了時間被嚴重打折以外,「狀子」也是被老闆轟炸的焦點之一,我曾經聽過許多知名律師說過,狀子要「簡潔扼要,直中重心!」不過這套理論,對我們老闆卻是完全不管用的!……(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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