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小小說 - 菜鳥律師週記 | |
---|---|
加班=能力差?!
何謂吃苦耐勞,本來就是一件見仁見智的事情,在許多忙碌的事務所,正常下班時間約莫都在七、八點鐘左右。忍得住這樣操勞的,說是吃苦耐勞倒也不枉虛名。但,不管多忙的事務所,總是會有些人一到六點就拎著公事包大搖大擺的步出大門。雖然,敝人一向認為吃苦耐勞是一種美德,但倒也不覺得那些人多麼地面目可憎。直到某一次加班加到晚上十二點鐘,辦公室空空蕩蕩的只剩下綽號「鐵人」的張律師和我,於是忍不住真心誠意地稱讚起他:「張律師,你每天都辦公到十、十一點,我看全事務所沒人比妳更認真了,哪像陳律師和蕭律師每天都準時下班。奇怪了,他們的案件也不少啊?」 沒想到張律師白眼一翻:「對啊,是我能力差才會每天加班,他們能力好當然天天都準時下班囉!」 哇勒……原來律師們不只比薪水,對於上班時間的長短,也有一番計較;這番經驗,使我對於律師們的競爭意識有了更深一層的瞭解。 一向視加班為家常便飯的我,相較於那些能夠準時下班的同事們,開始不自覺的有些懊惱。為什麼領同樣的薪水,每天卻比別人多做兩、三個鐘頭?難道是「自己能力太差了嗎?」這樣的情緒逐漸在我內心形成巨大的問號,不斷的盤旋。 於是,血液中的福爾摩斯因子讓我採取了行動,開始調查全事務所號稱最準時下班的同事。終於,皇天不負苦心人發現了他提早回家的秘密,原來那傢伙下班時總是拎著飽滿的公事包,公事包裡全是已被蹂躪得不像話的卷宗。據說他回到家直到上床前,最大的娛樂就是邊聽音樂,邊寫狀子,知道真相的我不禁一則以喜,一則以羞。喜的是究竟作律師該累的還是跑不掉,非關能力;羞的是想不到年紀一大把了,還在斤斤計較別人下班比我早,甚至懷疑是不是因為老闆善待他人的緣故。 至於所謂律師的協調能力與馬屁功夫,說穿了,就是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能力,這更是律師成功的必備武器之一……(待續) |
|
上一期 下一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