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講座對象:免費參加!座位有限,完成預約者優先入場。
- 講座場次:
- 台北 11/20(三)18:40-19:40 福901教室 (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12號9樓)
- 台中 11/28(四)18:40-19:40 (台中市東區復興路四段231-1號4樓)
- 嘉義 11/26(二)18:40-19:40 (嘉義市西區垂楊路400號7樓)
- 台南 11/26(二)18:40-19:40 (台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47號3樓之1)
- 高雄 11/16(六)13:00-14:00 (高雄市新興區中山一路308號8樓)
講座精華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出釋字第784號解釋,繼釋字第684號解釋後,再次變更了過去大法官學生與學校「特別權力」關係釋字第382號解釋。
大法官推翻過去僅能針對影響學生身分的處分提起救濟的限制,宣示各級學校學生認為自己的權利受到學校侵害時,即便沒有達到如退學般「足以改變其學生身分並損及其受教育的機會」的程度,也可按相關措施的性質,依法提起相應的行政訴訟救濟,而無特別限制的必要。
關於特別權力關係於我國之演進,學生與校方間的爭訟問題,讓公法名師帶你讀懂釋字第784號解釋的大法官們到底在說甚麼!
講座綱要- 特別權力關係Q&A
- 學生權益救濟之釋字演進
- 提起司法爭訟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