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美國法學院鳥瞰:以LLM為中心
壹、美國法學院學位介紹

臺灣法律人前往美國留學,通常都從 LLM(法學碩士)開始念起。只要9個月就可以拿到LLM學位,儘管時間比較短,但是因為只讀LLM的人,通常是為回國後從事實務工作。考慮到現實的業務往來,留學美國是較好的選擇。以下介紹幾種美國法學院提供的學位:

  1. JD:多數美國人自己在大學畢業後、就讀的第一個法律學位。目前為止也是大多數美國法律人,所具備的唯一法律學位。就讀期間為三年,教授一般美國法律知識,通常較偏向實務領域,一般沒有強制要求選擇專業或畢業論文。
  2. LLM(法學碩士):美國人的第二個法學位、多數外國人到美國就讀的法律學位。多數學校申請LLM以「已具備第一個法律學位」為要件。在學期間約一年,實際上僅約9個月,秋季班約從每年8月底至5月初。
  3. JSD/ SJD(法學博士):是法律專業領域的博士學位。絕大多數優秀的美國法學院,會強調JSD/ SJD是該校最高深、最競爭的學位,申請成功非常困難。

附帶一提,相較於JD在我國被翻譯為「法律博士」,JSD/ SJD則被翻譯為「法學博士」。事實上,美國人自己並不把JD當作博士學位看待,因為JD是美國人的第一個法學位。現在有越來越多美國人讀完JD後,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感到專業不足,進而就讀法學碩士LLM,甚至再進一步攻讀法學博士JSD / SJD。因此,現在許多美國知名法學院,都有美國籍的LLM和 JSD/SJD學生,過去認為「只有外國人讀LLM、JSD /SJD」的認知,今日已經有所改變。

貳、就讀LLM成本效益分析

由於大多數臺灣學生,係於具備一定司法實務工作經驗後,始前往美國就讀LLM,並於畢業後回國,繼續投入實務工作。故以下僅針對就讀LLM的優勢和難處加以介紹。

  1. 優勢:
    • 9個月取得美國法學碩士學位:LLM 9 個月就可以拿到學位,時間很短,比起台灣動不動就3、4 年還要寫碩士論文來說,時間成本上是節省許多。基本上如果不是想從事學術工作,只是想拿到文憑的話,那麼到美國在時間上是很合算的。
    • 取得在美國紐約州與加州考律師執照之資格:LLM 的第二個好處是可以取得拿美國律師執照的資格,但注意不是每一州都可以,允許台灣LLM 學生考律師的只有加州、紐約州,不過多數台灣留學生選擇參加紐約州考試。
    • 強化英文能力:留學美國後再回國工作,英文通常會比較好。而英文好,則業務範圍有較大的擴張可能,例如自己的事務所可能接觸到涉外案件,或進入專門辦理涉外案件的事務所工作。
    • 熟悉美國法的工具性知識:LLM在時間上既然只有短短幾個月,懂得學習如何搜尋美國法資料,非常重要。很多人留美9個月,這些最基本的東西卻還是不會。因為美國法學資料的查詢並不是那麼地簡單,美國有50個州,加上聯邦共有51套法律,制度非常複雜,而且因為層級太多,相關的解釋、判例汗牛充棟,學會「怎麼找資料」這一門功夫,可說是念LLM最大的收穫之一。
  2. 難處:
    • 適應時間短:LLM只有9個月,學生在極短時間內必須適應生活、進入狀況,並學到法律知識。如果出國前沒有收集到足夠資訊,去了美國恐怕會像無頭蒼蠅般不知道在忙些什麼。以排課來說,例如想修證券交易法,通常要先修過公司法再修證交法會比較理想,但是證券交易法開在上學期,公司法開在下學期,這對JD 學生來說沒有問題,可以第一年下學期修完公司法的課後,第二年上學期再修證券交易法的課。不過對 LLM 學生來說,修業期限只有一年,所以通常沒有辦法修證券交易法的課,等修完下學期的公司法,就準備要回國了,除非願意多花一個學期。所以出去之前必須要先查清楚課程的安排,不然很有可能修不到想要修的課。當然如果底子好,也可以跳過這部分,可以向學校要求先修證券交易法,只要程度夠好,可以去和學校商量看看,告訴他們某部分的實力很好,如果接受他們的認可,也可以容許跳過基礎的課程,因為美國人對於學習的彈性是很大的。
    • 英文聽說讀寫:如果認真學習,LLM學生的壓力相當沈重,尤其反應在「英文並非母語」這件事情上。法學院上課經常用案例教本(Casebook),一本動輒上千頁。教授每次指定要看的案例範圍很廣,足使大部分的學生焚膏繼晷;而教授說話有快有慢,上課又需要經常和老師當面問答,即使英文實力很好,和以英語為母語的美國同學相較,可能還是有差異。例如:同樣都是80 頁的案例沒看,美國學生可以利用中午時間大致翻完,就像我們準備考試臨時抱佛腳一樣,上課只要回答得出來就好了;但是台灣學生就沒辦法「看大概」,一定得逐字逐句來讀,可能我們很努力也只能看完10 頁。基本上,短短9 個月內要把英文讀到上課完全沒有阻礙,依據各人的狀況還是有不同程度的困難。
    • 學費昂貴:目前美國第一級(依JD學生之入學、學習及就業情況排列之前14名,T14)的法律學院,LLM學費大約在一年52,000美金以上,再加上各地不等的生活費,實在是很驚人的負擔。這也是為什麼通常外國學生都在有一定實務經驗後,才前往就讀LLM的原因:一方面工作一段時間,有相當的積蓄;二方面有了實務經驗,才能相對明確地知道自己未來的方向,更能針對自己的需求來選擇法學院和課程,不至於浪費寶貴時間和鉅額金錢。
參、結語
美國的LLM學歷和律師執照,在國內有沒有用?見仁見智。就LLM學歷而言,因為去美國僅就讀LLM、念9 個月就回國的人很多,程度不一,因此不會單憑學位就斷定高下。通常業界徵才都會進行面試,如果問幾句英文都回答不出來,或者是請你去找與美國相關法規與案例也沒辦法,可能會被認定為沒有達到出國念書的基本功能。至於若有美國律師執照,則是個加分項目,基本上老闆會相信你的程度應該是不至於太差,才可以在短時間內考上美國律師。如果規劃是留美讀完LLM後回國工作,建議要找一個專門的領域,並利用在美短短時間內,把這個領域的最新知識盡可能接觸。實務上長期熱門的如證券交易、智慧財產權等領域都可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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