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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679號
公佈日期:2010/07/16
 
解釋爭點
得易科與不得易科之罪併罰而不得易科,無庸載明易科標準之解釋,有無變更之必要?
 
 
解釋要旨
司法院院字第2702號及釋字第144號解釋與憲法第23條尚無牴觸,無變更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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