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大法官解釋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808號 公佈日期:2021/9/10 解釋爭點 同一行為受刑事處罰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8條但書另處罰鍰部分之規定,是否違反法治國一罪不二罰原則? 重點提示 解釋文 解釋理由書 解釋意見書 背景說明 背景說明 聲請人為審理同院 108 年度桃秩字第 197 號及第 260 號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下稱社維法)案件,認應適用之社維法第38 條規定(下稱系爭規定),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裁定停止訴訟程序,於 109 年 1 月向本院聲請解釋。 1 學員專區 學員專區 {{ 'Loading...' }} {{ link.name }} 粉絲團 Instagram 生活圈 影音學習 訂閱電子報 填單諮詢 想瞭解相關課程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上課方式: 詢問班別: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星號表必填欄位) 最新活動 司律大師級高分課 最聰明的學習選擇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 司律大師級高分課 最聰明的學習選擇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