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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司法特考三等檢察事務官考試簡介

司法特考三等-檢察事務官工作內容

為了紓緩檢察官案牘勞形的工作量,加上犯罪型態日新月異,檢察官須對金融犯罪、網路犯罪等「新興」的犯罪手法充分瞭解與掌握,自 89 年第 2 次司法特考即新增了「財經實務」、「偵查實務」、「電子資訊」、「營繕工程」四組檢察事務官的考試項目, 每年這四個類科幾乎都穩定招考。

檢察事務官的職責,即是襄助檢察官行使職權。主要是針對檢察官偵辦業務繁忙,或檢察官所辦案件複雜,可儘速於偵察時輔助檢察官的專業人員,換言之,檢察事務官受檢察官之指揮,為檢察官的助理。
檢察官的「分身條款」法源,是依據法院組織法第 66 條之 2 的規定,經由主管機關考試錄用後,各地檢署得增設檢察事務官,視檢察官業務需要分組辦事,經由檢察官指派,代為執行法院組織法第 66 條之 3 所規定的:

  1. 施搜索、扣押、勘驗、或執行拘提。
  2. 詢問告訴人、告發人、被告、證人、或鑑定人。
  3. 襄助檢察官執行法院組織法第 60 條所定實施偵查、提起公訴、實行公訴、協助自訴、擔當自訴及指揮刑事裁判的執行;以及其他法定職務的執行,例如觀察勒戒成果、追討戒毒等費用等。

檢察事務官未來升遷

立法院於109年12月底通過「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為解決檢察官人力不足與工作負擔,擴大檢察官人才來源;條文明定,曾實際擔任檢察事務官職務6年以上,工作表現優良,並經律師考試及格納入檢察官任用範圍。

『偵查實務組』 — 法律背景最吃香!

應考資格為大學畢業不限相關科系。從應考科目 ( 全是法律專業科目 ) 推斷往後的工作內容,不難察覺「偵查實務組」是四組中法律背景最強者。可以預見,當檢察官在處理較棘手的案件,極需與左右手討論案情、擬定起訴書時,第一個想到的,必定是「偵查實務組」的檢察事務官。所以,要稱「偵查實務組」的檢察事務官為「副檢察官」,一點也不為過。從社會地位、薪資福利及高發展性來看,「檢察事務官」更是取得律師證照、考取司法官外,最貼近所學的生涯選擇!

以往偵查實務組與司法官考試日期相同,眾多考生僅能選擇其中一項考試應試。但自 103 年起考選部已將此二項考試日期分開,準備律師及司法官考試同學可在 8 月多了一項「司法特考」的考試。「司法特考」雖然設置多項類科,但三等僅有「偵查實務組」及「行政執行官」不需要多準備其他科目即可應試,對於已經準備了 15~16 科的律師考生們 ( 尤其選試科目為「智慧財產權法」者 ) ,可以多一項擔任公職的好機會,實在值得把握此應試良機!

『財經實務組』 — 司法特考的財經專家!

「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除了襄助檢察官執行職權外,更重要的任務是協助檢察官調查金融犯罪的案件,因此須同時對法律及會計.審計都有涉獵。

會計人將是最大贏家!

檢視其應考科目,可以發現大部分以會計領域為主,準備過會計師考試或具會計背景者,應對「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中級會計學」、「稅務法規」、「審計學」均已熟悉,只須再準備「刑法及刑事訴訟法」、「銀行實務」等科,即可輕鬆應考!躋身法、商科際整合的公務員不再只是夢想 ,對會計人來說,是取得會計師證照之外,另一項優質的生涯規劃!
由於本類科橫跨法律及會計兩大領域,工作內容又特別著重金融舞弊之調查與查核證據, 因此必須留意會計與法律的科際整合能力!

『電子資訊組』 — 法律體系中的資訊專家!

電子資訊組」被賦予的超級任務是協助檢察官調查網路犯罪的案件,因此須同時對法律及電子資訊都有涉獵。

資訊人另一條康莊大道!

對正在準備考試的資訊人來說,系統分析、計算機網路、電子學與電路學、程式語言等科與資工所、資管所的考試科目相當類似,應考「電子資訊組」時,只需再加強「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等科,對資訊人來說,不啻為進軍高普考、高科技產業之外,相當 Smart 的選擇!
有意進軍高普考資訊領域的考生,歷經 7 月的高普考後,在電子資訊組的相關應考科目上,已經有深厚的專業基礎,不妨順水推舟、一鼓作氣,將此項考試併入計畫中,只要稍稍再多加一點勁,生涯之路就將更為寬廣!

用人機關 法務部所屬機關

分發職缺所在地區

全國各地

工作內容 檢察事務官受檢察官之指揮,處理下列事務:
  1. 實施搜索、扣押、勘驗或執行拘提。
  2. 詢問告訴人、告發人、被告、證人或鑑定人。
  3. 襄助檢察官執行法院組織法第 60 條所定之其他職權。

表格資料來源:法務部

檢察事務官分發與福利

「檢察事務官」的社會地位高,工作地點於各級地方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工作極富挑戰性,相對的,薪資也相當亮眼,受訓期間共 9 個月,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 ( 約 4.5 個月 ) 在司法官學院 ;第二階段 ( 約 4.5 個月 ) 地點則至各地檢署實習;第三階段則又回到司法官學院受訓二週,期間可支領約 4 萬多元,受訓完畢後除薪資外,加上專業加給約為檢察官之 80% 。
目前各地檢署指派檢察事務官的工作並不完全相同,各地檢署依實際需要分配檢察事務官的工作。為達人事運作及減輕檢察官的負荷,一直都穩定招考檢察事務官,實為不可多得的生涯之路! 薪資福利介紹
本考試錄取人員薪資給與標準,「採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28」,摘錄彙整如下:

等級 俸額 專業加給 合計 備註
三等 28,390 元 約 57,270 元 約 85,660 元 本表僅供參考,惟實際薪資仍應以筆試錄取後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
或請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查詢。

分發與受訓


選填志願時間表
(一)考試放榜日期:隔年 1 月
(二)錄取通知函預計榜示後 3 天內寄發。
(三)以書面(紙本)方式選填志願,並以公文通知分配結果。
訓練機關 在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研習,自 3 月 ~12 月 (為期 9 個月)。
訓練期間 分 3 階段實施:
第 1 階段為期 17 週,在司法官學院接受法律課程、檢察實務課程及通識課程。
第 2 階段實習為期 20 週,赴司法官學院指定之地檢署見習地檢署之實務工作內容。
第 3 階段為期 2 週,回司法官學院檢討第 2 階段實習內容及研討年度社會重大矚目案件。
訓練重點 1、著重檢察事務官之辦案偵查技巧,研討最新法律專題及專業法規。
2、建立公務人員應遵守之法治觀念與規範。
3、實習期間赴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指定之地方檢察署,學習搜索、扣押、勘驗、跟監、通訊監察、詢問實務及卷證整理分析等
訓練津貼 1、俸點:比照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 370 俸點支給。
2、加給:比照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一】委任第五職等月支數額支給。

※ 以上考情資訊僅供參考,惟實際仍以考選部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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