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大法官解釋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807號 公佈日期:2021/08/20 解釋爭點 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規定,限制女性勞工於夜間工作,是否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性別平等之意旨? 重點提示 解釋文 解釋理由書 解釋意見書 背景說明 背景說明 聲請人一(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五庭)為審理同院 109 年度訴字第 420 號勞動基準法事件,認應適用之勞動基準法第 49 條第 1 項規定(下稱系爭規定),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裁定停止訴訟程序,於 109 年 9 月向本院聲請解釋。 聲請人二(家福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勞動基準法事件,遭處罰鍰,其中部分並公布聲請人二名稱及負責人姓名,訴願後復提起行政訴訟,經用盡審級救濟途徑後,主張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7 年度簡上字第 103 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7 年度簡上字第 82 號、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107 年度簡上字第 34 號、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6 年度簡上字第 37 號、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106 年度簡上字第 31 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107 年度簡上字第 27 號及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106 年度簡上字第 84 號等判決所適用之系爭規定,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於 109 年 12 月向本院聲請解釋。 聲請人二因違反勞動基準法事件,遭處罰鍰,其中部分並公布聲請人二名稱及負責人姓名,訴願後復提起行政訴訟,經用盡審級救濟途徑後,主張最高行政法院 108 年度判字第 473號、最高行政法院 108 年度判字第 472 號及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9 年度訴字第 574 號等判決所適用之系爭規定,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於 110 年 5 月向本院聲請解釋。 聲請人二因違反勞動基準法事件,遭處罰鍰,訴願後復提起行政訴訟,經用盡審級救濟途徑後,主張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10 年度簡上字第 8 號判決所適用之系爭規定,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於 110 年 7 月向本院聲請解釋。 聲請人二因違反勞動基準法事件,遭處罰鍰並公布聲請人二名稱及負責人姓名,訴願後復提起行政訴訟,經用盡審級救濟途徑後,主張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109 年度訴字第 238 號判決所適用之系爭規定,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於 110 年 8 月向本院聲請解釋。 聲請人三(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勞動基準法事件,遭處罰鍰,其中部分並公布其名稱及負責人姓名,訴願後復提起行政訴訟,經用盡審級救濟途徑後,主張最高行政法院 109 年度判字第 230 號及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9 年度簡上字第 148 號等判決所適用之系爭規定,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於 109 年 12 月向本院聲請解釋。 以上六件聲請案,所聲請解釋之系爭規定有其共通性,爰併案審理。 1 學員專區 學員專區 Loading... 題分指導 粉絲團 Instagram 生活圈 影音學習 訂閱電子報 填單諮詢 想瞭解相關課程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請選擇律師司法官大陸法考民間公證人三等書記官檢察事務官偵實組檢察事務官財經組檢察事務官電資組行政執行官司法事務官法院公證人公設辯護人觀護人監獄官家事調查官心理輔導員心理測驗員法研所四等書記官法警執達員執行員監所管理員錄事庭務員高考法制其他 上課方式: 請選擇面授課程雲端課程VOD課程(網路學院) 詢問班別:請選擇台北政大淡江北大羅東中壢新竹台中逢甲東海中科彰化雲科嘉義中正台南高雄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星號表必填欄位) 最新活動 司律經典大師高分課 最聰明的學習選擇 115司律函授預購中 高規格 高品質 雲端好課 司特申論寫作正解班 課+輔+測 高效學習法 114狂作題班招生中 上榜率破六成搶手課 司律經典大師高分課 最聰明的學習選擇 115司律函授預購中 高規格 高品質 雲端好課 司特申論寫作正解班 課+輔+測 高效學習法 114狂作題班招生中 上榜率破六成搶手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