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大法官解釋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807號 公佈日期:2021/08/20 解釋爭點 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規定,限制女性勞工於夜間工作,是否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性別平等之意旨? 重點提示 解釋文 解釋理由書 解釋意見書 背景說明 背景說明 聲請人一(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五庭)為審理同院 109 年度訴字第 420 號勞動基準法事件,認應適用之勞動基準法第 49 條第 1 項規定(下稱系爭規定),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裁定停止訴訟程序,於 109 年 9 月向本院聲請解釋。 聲請人二(家福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勞動基準法事件,遭處罰鍰,其中部分並公布聲請人二名稱及負責人姓名,訴願後復提起行政訴訟,經用盡審級救濟途徑後,主張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7 年度簡上字第 103 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7 年度簡上字第 82 號、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107 年度簡上字第 34 號、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6 年度簡上字第 37 號、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106 年度簡上字第 31 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107 年度簡上字第 27 號及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106 年度簡上字第 84 號等判決所適用之系爭規定,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於 109 年 12 月向本院聲請解釋。 聲請人二因違反勞動基準法事件,遭處罰鍰,其中部分並公布聲請人二名稱及負責人姓名,訴願後復提起行政訴訟,經用盡審級救濟途徑後,主張最高行政法院 108 年度判字第 473號、最高行政法院 108 年度判字第 472 號及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9 年度訴字第 574 號等判決所適用之系爭規定,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於 110 年 5 月向本院聲請解釋。 聲請人二因違反勞動基準法事件,遭處罰鍰,訴願後復提起行政訴訟,經用盡審級救濟途徑後,主張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10 年度簡上字第 8 號判決所適用之系爭規定,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於 110 年 7 月向本院聲請解釋。 聲請人二因違反勞動基準法事件,遭處罰鍰並公布聲請人二名稱及負責人姓名,訴願後復提起行政訴訟,經用盡審級救濟途徑後,主張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109 年度訴字第 238 號判決所適用之系爭規定,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於 110 年 8 月向本院聲請解釋。 聲請人三(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勞動基準法事件,遭處罰鍰,其中部分並公布其名稱及負責人姓名,訴願後復提起行政訴訟,經用盡審級救濟途徑後,主張最高行政法院 109 年度判字第 230 號及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9 年度簡上字第 148 號等判決所適用之系爭規定,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於 109 年 12 月向本院聲請解釋。 以上六件聲請案,所聲請解釋之系爭規定有其共通性,爰併案審理。 1 學員專區 訂閱電子報 學員專區 {{ 'Loading...' }} {{ link.name }} 粉絲團 Instagram 生活圈 影音學習 訂閱電子報 填單諮詢 想瞭解相關課程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上課方式: 詢問班別: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星號表必填欄位) 最新活動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114全新雲端方案 最受好評司律函授課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114全新雲端方案 最受好評司律函授課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