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大法官解釋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789號 公佈日期:2020/02/27 解釋爭點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7條第1款有關被害人警詢陳述,得為證據之規定,是否違憲? 解釋要旨 相關法條 重點提示 解釋文 解釋理由書 解釋意見書 背景說明 相關法條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5 條( 82.02.03 版)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第 17 條( 94.02.05 版) 中華民國憲法 第 8 、 16 條( 36.01.01 ) 刑事訴訟法 第 159 、 176-1 條( 109.01.15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第 16 、 17 條( 104.12.23 ) 1 學員專區 學員專區 {{ 'Loading...' }} {{ link.name }} 粉絲團 Instagram 生活圈 影音學習 訂閱電子報 填單諮詢 想瞭解相關課程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上課方式: 詢問班別: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星號表必填欄位) 最新活動 司律大師級高分課 最聰明的學習選擇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 司律大師級高分課 最聰明的學習選擇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