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法律網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779號
公佈日期:2019/07/05
 
解釋爭點
1、土地稅法第39條第2項關於免徵土地增值稅之規定,以及財政部90年11月13日台財稅字第0900457200號函關於非都市土地地目為道之交通用地,無上開免稅規定之適用部分,是否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規定?
2、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0年2月2日(90)農企字第900102896號函關於公路法之公路非屬農業用地範圍,無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第1項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適用部分,是否牴觸憲法第19條租稅法律主義及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
 
 
相關法條
  1.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5 條(82.02.03版)
  2. 農業發展條例 第 3 條(91.01.30版)
  3. 中華民國憲法 第 7、19、23、143 條(36.01.01)
  4.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 6 條(108.05.30)
  5. 土地徵收條例 第 30 條(101.01.04)
  6. 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 12、13 條(102.10.23)
  7. 土地稅法 第 10、28、39、39-2 條(104.07.01)
  8.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第 57 條(103.01.13)
  9. 農業發展條例 第 3、37、38 條(105.11.30)
  10.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 第 2 條(94.06.10)
 
1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大師級高分課
最聰明的學習選擇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