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名 | 職權命令之容許性――最高行政法院100年度判字第1832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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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高點法學編輯委員會 | 
| 中文摘要 | 一、主管機關於法治未臻健全時,訂定職權命令並據以為行政作用之基礎,仍屬適法。
二、行政程序法第174條之1,並未否定職權命令之合法性。 | 
| 起訖頁 | 62-63 | 
| 關鍵詞 | 職權命令、法律保留 | 
| 刊名 | 判解集 | 
| 期數 | 201207 (14期) | 
| 出版單位 | 高點法律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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