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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大眾捷運系統聯合開發投資契約之法律性質
作者 高點法學編輯委員會
中文摘要
A市政府捷運局依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規定,辦理甲地聯合開發投資人甄選程序,並選擇B廠商為優先申請權人後,與其締結「大眾捷運系統聯合開發投資契約」,依現行行政法院實務見解,該契約之性質為何?
起訖頁 68-73
關鍵詞 聯合開發投資契約、行政契約、私法契約
刊名 判解集
期數 201112 (11期)
出版單位 高點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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