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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大陸法考應考須知及科目
大陸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考試時間表
時間 具體進行工作
5月份 公佈《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大綱》,確定司法考試的具體內容。
6月初 發佈考試公告,規定當年度考試報名的條件、方式以及考試日期等相關事宜。
6月中~6月底 大陸司法部網站,登入系統進行客觀題考試網上報名、交費。
9月中下旬 《客觀題考試》,上機考試,舉行一天。
具體為:
試卷一:上午 08:30~11:30。考試時間 180 分鐘。
試卷二:下午 14:00~17:00。考試時間 180 分鐘。
9月底 客觀題出分、出分數線。分數線為180分。
客觀題出分後三天內 大陸司法部網站,登入系統進行主觀題考試網上報名、交費。
10月中 《主觀題考試》舉行半天,具體為:
上午 9:00~13:00。考試時間 240 分鐘。
11/30 公佈考試通過分數線。每年 11 月下旬,需關注中國司法部網站中國普法網或聲訊電話( 16899800 )查詢。
12~2月 自收到成績通知書之日起 20 日內向地(市)司法局申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隔年3月 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

大陸法考考試科目及成績計算
試卷 具體科目 題型
客觀題試卷一 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中國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選擇題
占分:150 分;時間:180 分
客觀題試卷二 民法、知識產權法、商法、经济法、環境資源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選擇題
占分:150 分;時間:180 分
主觀題 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學、憲法、 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案例分析題、論述題、 法律文書題、
占分:180 分;時間:240 分
及格線 客觀題試卷一+客觀題試卷二合計 180 分以上,主觀題 108 分以上。


大陸法考應考須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以下分別簡稱《法官法》、《檢察官法》、《律師法》、《公證法》 ) 及《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 ( 試行 ) 》的有關規定,現就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大陸法考報名資格

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 高等院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5. 品行良好。
學歷學位認證

到大陸升學、取得證照、就業者,在提出申請時,往往會被要求附上學歷學位證明,臺灣學歷學位如何得到證明,則必需經過大陸學歷學位認證機構的流程及手續,相關注意事項,請見下列整理:

認證須知

  1. 學歷學位認證的主要內容
    • 鑒別臺灣頒發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機構的合法性
    • 針對臺灣高等教育機構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或具有學歷學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憑、證書的真實性
    • 對臺灣學歷學位的層次與大陸學歷學位的對應關係提出認證諮詢意見
    • 為經認證的臺灣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出具認證證書
  2. 學歷學位認證的認證範圍
    • 在外國和中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各大學或高等教育機構攻讀正規課程所獲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
  3. 不在認證受理之列的證書
    • 外語補習和攻讀其他非正規課程(如短期進修)所獲得的結業證書
    • 進修人員和訪問學者的研究經歷證明
    • 中國大陸境外教育機構頒發的預科證明
    • 未經中國大陸教育主管部門批准的合作辦學機構所頒發之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
    • 函授、遠端教育及網路教育取得的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
    • 非高等教育文憑、榮譽稱號和無相應學習或研究經歷的榮譽學位證書
    • 中國大陸境外 各類職業技能或職業資格證書
  4. 注意事項
    • 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為申請者個人自願行為
    • 在認證評估過程中,如需要,申請者應向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有關補充材料
    • 認證申請材料應真實有效,如申請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費用及申請材料不予退還
    • 申請者務必如實、準確填寫學習經歷,如因填寫虛假資訊或漏填有關資訊造成的任何後果由申請者本人承擔

申請材料:

  1. 一張藍底二寸彩色證件照片
  2. 在臺灣地區高等院校獲得的繁體中文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原件及影本
  3. 在臺灣地區高等院校學習期間所有完整、正式(繁體中文) 成績單原件及影本。如成績單為外文,請提供成績單的中文翻譯件原件(須經正規翻譯機構進行翻譯,個人翻譯無效)
  4. 身份證件原件及影本
    •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臺胞證)或旅行證
    • 身份證(正反面都需要複印);若無法提供,請提交《戶籍謄本》
  5. 如委託他人代理遞交認證申請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遞交認證申請材料委託書》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

辦理流程:

  1. 準備學歷認證申請材料掃描檔案(照片、臺胞證、身份證、學歷證書、成績單..等)
  2. 上網填寫申請資料並上傳檔案
  3. 進行電子審核遞件申請
  4. 學歷認證中心發送電子認證
  5. 若有需來勝協助者,請來勝學歷認證馬上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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