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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694號
公佈日期:2011/12/30
 
解釋爭點
所得稅法以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須未滿20歲或年滿60歲始得減除免稅額之規定,違憲?
 
 
解釋要旨
所得稅法規定,以「未滿二十歲或滿六十歲以上」為減除免稅額之限制要件部分,違反憲法第 7 條平等原則,應自本解釋公布日起,至遲於屆滿 1 年時,失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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