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法律網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682號
公佈日期:2010/11/19
 
解釋爭點
中醫特考有零分或專科平均或特定科目成績未達規定者不予及格,違憲?
 
 
新聞稿
司法院大法官於99年11月19日舉行之第1366次會議中,就羅0霖為考試事件,認最高行政法院94年度判字第1541號判決所適用之中華民國90年7月23日修正發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2項、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規則第3條及90年7月25日修正發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中醫師考試規則第9條第3項等規定,有牴觸憲法第7條、第15條、第18條、第23條及第172條之疑義,聲請解釋案,作成釋字第682號解釋。
 
1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司法特考總複習
考前100天掌握考點
司法四等狂作題班
練題衝刺、有效提分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