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法律網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681號
公佈日期:2010/09/10
 
解釋爭點
不服撤銷假釋處分,不得提起行政爭訟;如有異議,應俟執行殘刑時,向原裁判法院為之,違憲?
 
 
解釋要旨
最高行政法院中華民國 93 年 2 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及刑事訴訟法第 484 條規定,並未剝奪人民就撤銷假釋處分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尋求救濟之機會,與憲法保障訴訟權之意旨尚無牴觸。
 
1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法四等歡喜會
報喜領取專屬好禮
放榜期間限定
憑成績單享優惠
頂校學說整理解析
國立法研專攻班
司律二試考前專區
你的上榜必勝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