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法律網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679號
公佈日期:2010/07/16
 
解釋爭點
得易科與不得易科之罪併罰而不得易科,無庸載明易科標準之解釋,有無變更之必要?
 
 
解釋要旨
司法院院字第2702號及釋字第144號解釋與憲法第23條尚無牴觸,無變更之必要。
 
1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二試考前專區
考點速讀、提分必備
114年司律雲端函授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高分上榜就選這套
台政法研所專攻班
文章深度解說、題測評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