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大法官解釋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682號 公佈日期:2010/11/19 解釋爭點 中醫特考有零分或專科平均或特定科目成績未達規定者不予及格,違憲? 解釋要旨 相關法條 重點提示 解釋文 解釋理由書 解釋意見書 新聞稿 案情摘要 二、李震山、許玉秀、陳春生大法官部分不同意見書重點摘錄要旨內容 「文字詮釋」異化為「文字魔術」-穿梭於法律授權與未授權之巧門間考試權透過專技考試法中十餘處的「由考試院定之」、「由考選部定之」、以及「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定之」等的特別授權,加上施行細則的概括授權,彼此交叉援引,高授權密度下,迂迴曲折蔓藤叢生,形成綿密的規範網絡。其除意在突顯獨立專業複雜的性質外,主要應是在正當化並宣示其「話語詮釋權」。依法律授權得訂定命令者,就法律文字固取得詮釋權,但應儘可能在文義範圍內,將抽象、概括、開放且不確定的法律文字,朝向具體、確定方向為合理的詮釋。並非如本件系爭規定之內容,將原本甚為明確之法律文字,朝概括、不確定且開放的方向延伸,甚至將未經授權之內容,一併夾帶作擴充性解釋,結局是「總成績滿60分及格」之語意,竟能遞次詮釋得到包括「特定專業科目未滿55分不予錄取」之結果。遇到此類文字魔術的司法除魅工作,最需要審查的即是「法律是否有授權」或「法律授權是否明確」等法律保留的根本問題,亦係司法審查之本職。然而,該項職責卻在權力相互尊重下,採取「司法自抑」的態度而自動弱化到幾乎棄守的程度,豈能令人心安。 「司法自抑」或「司法恣意」-未針對「子法是否逾越母法」作實質審查依憲法第86條明定須「依法考選」之考試權,其命令訂定權,最終仍應由司法審查其命令之合憲性,並以對人民應考試權及職業自由影響程度決定審查寬嚴之標準,並無獨厚考試權之理。若只強調尊重獨立、專業的憲法保護傘,而忽略同為憲法法治國原則「依法」的民主意涵,不正視其鐘擺幅度之調控,正是專業恣意溫床形成的有利條件。「司法獨立」與「司法民主」間之拉鋸,已提供我們諸多怵目驚心而殷鑑未遠的素材,何況具有行政權性質的考試權,恐應更戒慎之。 本件解釋對考試權不僅是「適當尊重」而已,實質上是「非常尊重」。關鍵是,對人民權利限制的程度如何?是否誠如確定終局判決所主張,系爭規定之內容概屬細節性、技術性事項?縱然相關事項得由考試機關基於法律授權以命令規定之,但命令是否逾越法律?命令是否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豈可僅以尊重考試專業為由,而未進行實質審查?其實,考試院針對本件所爭執之規定,並非沒有問題意識,甚且已以「依授權明確性原則」為由,將專技考試法修正草案提請立法院審議,並明文規定「成績計算與及格方式」等之授權依據。本件解釋卻以「尚未逾越上開法律授權範圍,與憲法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尚無牴觸」宣告系爭規定合憲,若立法院依考試院草案修法通過,不啻當頭棒喝,反而有損本院大法官之威信。如果考試院持本件解釋為由,放棄「以人民為中心」之既定改革方向,回到未明確授權籠統模糊狀態之原點,則誠屬不幸之至。作為最後把關者之大法官就該等爭議,以尊重考試權之獨立專業定調,似乎捎給立法機關一抹強烈訊息,至少就考試權部分,對考試院送請查照之行政命令,應可從本件解釋獲得淡化審查的理論奧援與高度正當性基礎。縱然在立法院對命令之審查,大多作成「准予備查」的結果下,竟似產生更為寬鬆審查之可能性。此外,我國違憲審查,未能如德國所採之「憲法訴願」制度,得對確定終局判決內容予以審查。復以系爭命令既已通過立法審查程序,即表示系爭命令並未「發現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定之者」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0條第2項、第62條第1項參照) 為理由,主張司法應尊重具高度民主正當性之國會決定,而對之從寬審查。看似在展現「司法自抑」的消極美德,事實上,在權力分立的圍牆內,已藉由國家各項權力相互體恤,構築自我感覺良好之循環論證體系,使公權力一致對外,進而輕易地將應考試權、職業自由受限制的人民,摒擋在高牆外。既不能也不願對「文字魔術」除魅,復以消極之「司法自抑」為由,形成拒人民於千里之外之司法冷漠,此種制度設計與實踐之結果,與積極之「司法恣意」,又有何不同? < 1 2 3 > 解題專區 學員專區 學員專區 {{ 'Loading...' }} {{ link.name }} 粉絲團 Instagram 生活圈 影音學習 訂閱電子報 填單諮詢 想瞭解相關課程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上課方式: 詢問班別: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星號表必填欄位) 最新活動 司律全修 線上+線下學習優勢 案例演習班&讀書會 課+測+輔超有效 國立法研專攻班 聚焦頂校文章&爭點 司法四等 挑戰連續上榜首選 司律全修 線上+線下學習優勢 案例演習班&讀書會 課+測+輔超有效 國立法研專攻班 聚焦頂校文章&爭點 司法四等 挑戰連續上榜首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