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大法官解釋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365號 公佈日期:1994/09/23 解釋爭點 民法就親權行使父權優先之規定違憲? 解釋文 解釋理由書 解釋文 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關於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之行使意思不一致時,由父行使之規定部分,與憲法第七條人民無分男女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及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第五項消除性別歧視之意旨不符,應予檢討修正,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二年時,失其效力。 1 學員專區 學員專區 {{ 'Loading...' }} {{ link.name }} 粉絲團 Instagram 生活圈 影音學習 訂閱電子報 填單諮詢 想瞭解相關課程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上課方式: 詢問班別: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星號表必填欄位) 最新活動 司律大師級高分課 最聰明的學習選擇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 司律大師級高分課 最聰明的學習選擇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