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法律網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227號
公佈日期:1988/06/17
 
解釋爭點
保證人為動產擔保交易法第38條犯罪主體?
 
 
解釋文
動產擔保交易法第三十八條之罪,係以動產擔保交易之債務人為犯罪主體,並不包括其保證人在內。
 
1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大師級高分課
最聰明的學習選擇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