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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199號
公佈日期:1985/09/27
 
解釋爭點
國大代表宣誓之法依據?
 
 
解釋文
國民大會組織法第四條規定之宣誓,係行使職權之宣誓,依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增加名額選出之國民大會代表,既與國民大會原有代表依法共同行使職權,自應依上開規定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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