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法律網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147號
公佈日期:1976/12/24
 
解釋爭點
夫納妾為不履行同居義務之正當理由?
 
 
解釋文
夫納妾,違反夫妻互負之貞操義務,在是項行為終止以前,妻主張不履行同居義務,即有民法第一千零一條但書之正當理由;至所謂正當理由,不以與同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所定之離婚原因一致為必要。本院院字第七七○號解釋(二)所謂妻請求別居,即係指此項情事而言,非謂提起別居之訴,應予補充解釋。
 
1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快速升級論述力
高點司律總複習
最新×重要×精煉
國考分眾課
為好名次而來
校園暑期活動
7/1~7/31限時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