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大法官解釋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126號 公佈日期:1969/02/21 解釋爭點 新稅貨物完稅價格如何計算? 解釋文 解釋理由書 解釋意見書 解釋理由書 按新稅貨物市場批發價格內尚未含有稅款者,得暫以出廠價格為完稅價格,貨物稅條例第八條定有明文,而出廠價格原未含有稅款及運費,亦為同條例第三條第一款之(四)所明定。但新稅貨物無市場批發價格,而由產製廠商自行支出之運費,已包含於出廠價格之內者,與市場批發價格內由批發商支出之運費,顯有不同,其完稅價格,自得將此項運費予以扣除。 1 學員專區 學員專區 {{ 'Loading...' }} {{ link.name }} 粉絲團 Instagram 生活圈 影音學習 訂閱電子報 填單諮詢 想瞭解相關課程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上課方式: 詢問班別: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星號表必填欄位) 最新活動 司律大師級高分課 最聰明的學習選擇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 司律大師級高分課 最聰明的學習選擇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