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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124號
公佈日期:1968/08/23
 
解釋爭點
耕地承租人行使優先承買權之條件?
 
 
解釋文
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承租人於耕地出賣或出典時,有優先承受之權。必須出租人將賣典條件以書面通知承租人後,始有表示承受或放棄承受之可言。此項規定,自不因承租人事先有拋棄優先承受權之意思表示而排除其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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