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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42號
公佈日期:1954/11/17
 
解釋爭點
各級民意代表等人員屬憲法第18條「公職」?
 
 
解釋文
憲法第十八條所稱之公職涵義甚廣,凡各級民意代表、中央與地方機關之公務員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務者皆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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