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大法官解釋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754號 公佈日期:2017/10/20 解釋爭點 填具一張進口報單逃漏進口稅、貨物稅及營業稅,係一行為或數行為?併合處罰是否違反法治國一行為不二罰原則? 解釋要旨 相關法條 重點提示 解釋文 解釋理由書 解釋意見書 背景說明 解釋要旨 最高行政法院100年度5月份第2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有關:「……進口人填具進口報單時,需分別填載進口稅、貨物稅及營業稅相關事項,……,故實質上為3個申報行為,而非一行為。如未據實申報,……,應併合處罰,不生一行為不二罰之問題」之決議,與法治國一行為不二罰之原則並無牴觸。 1 學員專區 學員專區 {{ 'Loading...' }} {{ link.name }} 粉絲團 Instagram 生活圈 影音學習 訂閱電子報 填單諮詢 想瞭解相關課程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上課方式: 詢問班別: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星號表必填欄位) 最新活動 司律大師級高分課 最聰明的學習選擇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 司律大師級高分課 最聰明的學習選擇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