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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747號
公佈日期:20170317
 
解釋爭點
土地所有權人因公路穿越地下,至逾越其社會責任所應忍受範圍,得否請求需用土地人向主管機關申請徵收地上權?
 
 
相關法條
  1. 相關大法官解釋:釋字第 400 號、第 440 號、第 445 號、第 503 號、第 709 號、第 732 號、第 737 號、第 741 號、第 742 號解釋。
  2. 相關法條:
    1. 憲法第 15 條。
    2. 土地徵收條例第 3 條。
    3. 土地徵收條例第 11 條 (89 年 2 月 2 日制定公布, 101 年 1 月 4 日修正公布前 ) 。
    4. 土地徵收條例第 5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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