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名 | 拒絕酒測吊銷駕照之合憲性――大法官釋字第69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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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高點法學編輯委員會 | 
| 中文摘要 | 一、人民有隨時任意前往他方或停留一定處所之行動自由,於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之前提下,受憲法第22條所保障。行動自由應涵蓋駕駛汽車或使用其他交通工具之自由。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之檢驗。 | 
| 起訖頁 | 66-67 | 
| 關鍵詞 | 行動自由、工作權、吊銷駕照、比例原則 | 
| 刊名 | 判解集 | 
| 期數 | 201207 (14期) | 
| 出版單位 | 高點法律網 | 
| 該期刊-上一篇 | 何時得以陳述意見?――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判字第82號判決簡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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