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名 |
民法第224條之規定是否得類推適用於公法上違規行為故意、過失之認定?
|
|---|---|
| 作者 | 高點法學編輯委員會 |
| 中文摘要 | 本法律問題爭議涉及「私人(或私法組織)委由第三人履行行政法上義務,第三人因執行業務致違反法令規定時,吾人可否類推適用民法第224條法理,使其與履行輔助人之故意過失負同一責任,而成為行政罰之處罰對象。」我國實務及學說上有不同見解。 |
| 起訖頁 | 86-91 |
| 關鍵詞 | 責任條件、自己責任原則、履行輔助人、類推適用 |
| 刊名 | 判解集 |
| 期數 | 201112 (11期) |
| 出版單位 | 高點法律網 |
| 該期刊-上一篇 | 轉運站費率核定之法律性質(下) |
| 該期刊-下一篇 | 禁止無故跟蹤他人與新聞採訪自由 |
填單諮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