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法律網
篇名
闡明權之行使與客觀訴之合併
作者 高點法學編輯委員會
中文摘要
按原告以單一之聲明,主張數項訴訟標的法律關係,為客觀訴之合併,民事訴訟法就此並未設有合併型態及種類之限制,基於處分權主義之原則,固應尊重原告程序處分權之行使,以其意思決定合併型態及排列審理順序。
起訖頁 27-30
關鍵詞 客觀訴之合併、闡明權、選擇合併、處分權主義
刊名 判解集
期數 201111 (10期)
出版單位 高點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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