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法律網
篇名
裁罰性與管制性不利處分之區辨(最高行政法院106年4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
作者 高點法學編輯委員會
中文摘要
依最高行政法院106年4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之結果,該行為為管制性行政處分,又管制性行政處分之裁罰時效,依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6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應「類推適用」行政罰法第27條第1項而為3年,故答案為B。
起訖頁 39-42
關鍵詞 裁罰性不利處分、管制性不利處分、裁罰性、行政罰法
刊名 判解集
期數 201707 (42期)
出版單位 高點法律網
該期刊-下一篇 醫療責任訴訟之舉證責任轉換(最高法院106年台上字第227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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