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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論文導讀】裁處罰鍰應審酌之因素─評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9年度簡字第42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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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 行政罰法第18條第1項規定裁處罰鍰時應審酌之因素,包括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應受責難之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之利益,並得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 … |
刊名 | 法律電子報 |
期數 | 20130228 (633期) |
出版單位 | 高點法律網 |
備註 | 作者:蕭文生教授 出處:月旦裁判時報第12期,頁1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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