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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672號
公佈日期:2010/02/12
 
解釋爭點
管理外匯條例等攜外幣出入境未申報應沒入規定違憲?
 
 
解釋要旨
管理外匯條例第11條、第24條第3項及財政部中華民國92年3月21日台財融(五)字第0925000075 號令,關於攜帶外幣出入國境須報明登記,違反者應予沒入之規定,與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財產權、第23條之比例原則及法律明確性原則,尚無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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