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大法官解釋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750號 公佈日期:20170707 解釋爭點 以外國學歷應牙醫師考試者,須在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完成臨床實作 訓練之規定,是否違憲? 解釋要旨 相關法條 重點提示 解釋文 解釋理由書 解釋意見書 背景說明 相關法條 憲法第 7 條、第 15 條、第 18 條、第 23 條、第 86 條第 2 款 釋字第 443 號、第 584 號、第 612 號、第 634 號、第 637 號、第 649 號、第 682 號、第 694 號、第 701 號、第 719 號、第 722 號、第 727 號、第 745 號、第 749 號。 醫師法第 1 條、第 2 條至第 4 條、第 42 條 醫師法施行細則第 1 條之 1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考試分試考試規則「附表一: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考試分試考試應考資格表」牙醫師類科第 1 款 1 學員專區 學員專區 {{ 'Loading...' }} {{ link.name }} 粉絲團 Instagram 生活圈 影音學習 訂閱電子報 填單諮詢 想瞭解相關課程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上課方式: 詢問班別: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星號表必填欄位) 最新活動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研究所上榜盛宴 勝試分享+書香禮讚 司法四等狂作題班 練題衝刺、有效提分 司律二試狂作題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研究所上榜盛宴 勝試分享+書香禮讚 司法四等狂作題班 練題衝刺、有效提分 司律二試狂作題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