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法律網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159號
公佈日期:1979/09/21
 
解釋爭點
刑事判決書登報之處分如何執行?
 
 
解釋文
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十五條所定:「將判決書全部或一部登報,其費用由被告負擔」之處分,法院應以裁定行之。如被告延不遵行,由檢察官準用同法第四百七十條及第四百七十一條之規定執行。本院院字第一七四四號解釋,應予補充。
 
1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經典大師高分課
最聰明的學習選擇
115司律函授預購中
高規格 高品質 雲端好課
司特申論寫作正解班
課+輔+測 高效學習法
114狂作題班招生中
上榜率破六成搶手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