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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85號
公佈日期:1960/02/12
 
解釋爭點
國大代表總額之計算基準?
 
 
解釋文
憲法所稱國民大會代表總額,在當前情形,應以依法選出而能應召集會之國民大會代表人數為計算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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