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79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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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0/05/29 |
解釋爭點 |
1、刑法第239條規定是否符合憲法第22條保障性自主權之意旨?本院釋字第554號解釋應否變更? 2、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規定是否符合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 |
解釋意見書 |
協同意見書: 大法官 黃瑞明 提出 大法官 詹森林 加入 有配偶之人與第三人發生婚外性行為,即俗稱通姦,應否由國家以刑罰加以制裁,世界各國之立法趨勢大致是由早期的刑事處罰,逐漸鬆綁為僅以民事賠償加以制約。本號解釋宣告刑法第239條處罰通姦之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違憲而應自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故自本號解釋公布之日起,通姦不再是犯罪行為。按現行刑法第239條於民國(下同)24年制定公布,89年時曾有法官認該條規定違憲而向本院聲請釋憲,大法官於91年作出釋字第554號解釋,認為通姦罪之規定固然對人民之性行為自由有所限制,但此為維護婚姻、家庭制度及社會生活秩序所必要,因此認為通姦罪之規定並不違憲。自該號解釋作出之後,長年以來學者批評聲音不斷,但依法務部所作民意調查,仍有超過70%之民意支持該規定。近年有十餘位地方法院法官於審理通姦罪之案件時,認為通姦罪之規定違憲而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釋憲;另外有幾位受通姦罪判決有罪者亦認為通姦罪之規定違憲,而聲請釋憲。本院合併審理後作出本號解釋,讓通姦罪走入歷史,本席贊同本號解釋,並提出補充意見 一、人民性自主權(即性行為自由)之意涵 釋字第554號解釋結論雖認通姦罪之規定合憲,但解釋文提出性行為自由之觀念,且認「性行為自由與個人之人格有不可分離之關係,固得自主決定是否及與何人發生性行為」;本號解釋以「保障人民性自主權」作為通姦罪違憲之理由。因為性行為自由與人民性自主權皆未於法律明文規定,故有必要就人民性自主權(即釋字第554號解釋所稱之性行為自由)之理念進一步闡釋,始能理解本號解釋所植基之理念內涵。按「性自主權」(或性行為自由),在不同之領域有不同之內涵。[1]本號解釋認性自主權與個人之人格有不可分離之關係,為個人自主決定權之一環,與人性尊嚴密切相關,此為本號解釋之核心見解。然而承認有配偶之人擁有性自主權,不應被理解為已婚者得自由從事婚外性行為,而應只是對婚外性行為之評價採取較寬容與容忍的眼光,不再以刑法嚴厲對待。各國對於婚外性行為之譴責源自宗教、道德、家庭制度、倫理等規範,最後具體化為刑罰制裁,而各國相繼免除刑罰制裁,其實是與作為譴責基礎之理念鬆動有關。受基督教影響較深之歐美地區與受儒教文化影響較深之東亞地區,對於婚外性行為評價之鬆動過程自有所差異。隨著國際交流密切、文化相互影響,差異已漸不明顯,但仍得分別論述 (一)基督教為主之歐美社會對婚外性行為評價之轉折 1、14、15世紀興起人文主義緩和基督教對婚外性行為之譴責 在西方文明搖籃的雅典,女人通姦被視為犯罪,是因為雅典男人堅決拒絕自己神聖的家庭摻雜進陌生的血液。[2]基督教興起後,原始基督教之教義認為婚姻是在神面前之承諾,肉體與官能的享受為罪惡的根源,[3]因此婚外性行為等於挑戰神權,是不可饒恕的罪。教會法典明定管理每一位教徒的道德行為,包括性行為。[4] 14至15世紀興起的文藝復興帶來的人文主義打破中世紀神學對人們思想的桎梏。由人文主義(humanism)的觀點解讀人的行為,也就是由「人文」來扮演神在基督教的角色,以人類經驗為宇宙賦予意義 在人文主義影響下,現代人對婚外情的看法各有不同,但無論如何,都比較偏向人的感受,而不再是因為「聖經」或神的誡命。啟蒙運動下的哲學家以人的理性思考取代上帝的信仰,通過締結婚姻的終身契約,使性行為神聖化,因此法律以外的享樂方式都是應該受到譴責的。[5]在人文主義的倫理中,婚外情要考慮的是感覺衝突的情境,如果被另一半發現,可能有一段時間會痛苦萬分,如果導致離婚,可能連孩子都會帶著情感上的傷痕。[6]在這個時代的許多文學作品均在描繪出軌男女之情感糾纏,但不著重道德譴責。在不幸福的婚姻下,女性外遇反而成為精神獨立、有勇氣追求幸福之象徵。[7] 人文主義與宗教影響力之強弱各地不同,17世紀時,英格蘭與美國的清教徒開始熱烈追求道德與神學的改革,1605年英格蘭甚至通過「通姦法案」(Adultery Act),對婚姻之外的性行為判處死刑。[8]直到今天許多教會仍把婚外性關係看成一種罪惡。[9]美國各州法律對於是否保留通姦罪、允許墮胎或是承認同性婚有所不同,與各該州之宗教力量密切相關。宗教力量影響世界觀,連帶牽動各地之政治版圖 2、20世紀初期精神分析理論對婚外性行為賦予新的意義 20世紀初佛洛伊德向所有禁忌中最根深蒂固的禁忌—即不許公開討論兩性問題—提出挑戰。[10]「社會以其最極端的方式加以界定的性道德,在我看來是非常可鄙的。我主張自由得多的無法相比的性生活,雖然我本人很少利用這種自由」「佛洛伊德是一個道德家,他要讓人們卸掉性罪感和偽善的負擔,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神經官能症。」[11]佛洛依德認為科學證實,不快活的神經官能應是性壓抑引起的。正式夫妻以外的任何性行為皆被制止時,用心理症狀來逃避衝突的人,也會增加不少。[12]新式的精神分析理論認為,性愛是人類渴望和別人產生關聯的途徑之一而已,[13]把性愛貶抑為「肉慾」,係忽略了性愛在精神層面的滿足感。追求外遇,部分導因於精神上孤獨的感覺。精神分析理論讓人得以較為寬容的精神看待外遇,衝破了維多利亞時代的矯情,正視性在人類活動之重要性 除了佛洛伊德之外,其他的精神分析理論均承認性的追求其實與孤獨有密切之關係,婚外性行為並非單純之生物學之觀點,而是通常具有情感活動為基礎,承認性之源起其實為心理與情感之活動,性行為,包括婚外性行為,遂與人格結合而成為人格權之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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