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lderman,方伯,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高點法律網
詞條:ealderman,方伯
中文:方伯
解釋:〈撒克遜〉
盎格魯-撒克遜時代對郡的高級官員的稱謂。這一官員與郡長和主教成為每一郡的三大主要官員,方伯的管轄權有時越過郡的範圍,有時他的職位類似於總督。諾曼人征服英格蘭後,這一職位不復存在,但其名稱在中世紀被借用,稱為「alderman」,指倫敦市政府的議員或行政官員,至今仍在使用。
= ealdorman; earldorman
→ alderman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一二試總複習
預購+法研生享優惠
司法特考總複習
考前100天掌握考點
司法四等狂作題班
練題衝刺、有效提分
司法官專攻班
高質高效、高錄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