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ucapio,(1)時效取得<br>(2)因時效而取得的財產,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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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usucapio,(1)時效取得
(2)因時效而取得的財產
中文:(1)時效取得
(2)因時效而取得的財產
解釋:〈拉〉
(羅馬法)
(1)一種財產所有權的市民法取得方式。即通過一定期間內實際地、不間斷地和善意地佔有他人的或所有人不明的財產,從而取得所有權。《十二銅表法》〔Twelve Tables〕規定土地的佔有期間為2年,其他物為1年。它與「時效」〔prescription〕非常相近。但是羅馬法中的時效與英國法有別,不同之處在於惡意佔有人〔mala fide possessor〕(即在佔有財產時知道該財產為他人所有的人),無論經過多長時間,都不能僅以佔有行為而取得所有權。時效取得的兩個要件是:正當原因〔justa causa〕和善意〔bona fid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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