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sworn testimony,未經宣誓的證詞,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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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unsworn testimony,未經宣誓的證詞
中文:未經宣誓的證詞
解釋:在英美法中,證人在作證前應宣誓或作莊嚴確認〔solemn affirmation〕。但在英國法中,對未成年證人,如果法庭確信其不能理解宣誓的性質,但能理解說真話的義務,並具有足夠的智力使其證言可被接受,可以不經宣誓而提供證言。儘管依據現行法,對未成年證人未經宣誓提供的證言不需佐證,且對證人不能作證的最低年齡也未作規定,但證人年齡越小,法官在聽取證言時所應盡的注意義務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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