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ty of interest,共同之權益,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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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unity of interest,共同之權益
中文:共同之權益
解釋:共同保有〔joint tenancy〕的要件之一,指這種權益必須由同一轉讓行為所創設。它也指這種權益必須是平等的,不能有某一共同保有人比其他共同保有人獲得了更多的權益的情形出現,而某一普通共有人〔tenant in common〕則可以比其他普通共有人獲得更多的權益。當然這種共同權益的平等性僅限於共同保有人對於地產的權益,而不涉及購買時的出資比例。
→ 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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