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ra protest,參與承兌;參與付款,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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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supra protest,參與承兌;參與付款
中文:參與承兌;參與付款
解釋:原義為「拒絕證書作成以後」,指匯票被拒絕承兌或拒絕付款後,由受票人、承兌人或其他票據債務人以外的人對匯票進行承兌或付款。其全稱為「拒絕證書作成後參與承兌或付款」〔acceptance or payment supra protest for honour〕,在英國參與承兌或付款的各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由1882年《匯票法》〔Bills of Exchange Act〕調整。
→ pro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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